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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万余起

日期:2018-08-13 来源:本站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此期间将按照“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的思路,整治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电动自行车的日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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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生产、销售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第一大国。截至目前,电动自行车数量已达到2亿辆,年产量超3000万辆。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急剧增加,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因电动自行车火灾死亡的人员高达233名,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成为影响当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此次综合治理行动正是为有效整治这一领域的突出问题。

5年引发火灾万余起

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5年间,全国共接报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1万余起,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2013年以来,全国因电动自行车火灾死亡的人员高达233名,其中较大以上亡人火灾34起,造成142人死亡,分别占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起数和亡人总数的11%和9.6%,其致人死亡率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火灾事故。

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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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一栋住宅楼内,一辆非法组装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7人死亡、4人重伤。

2015年6月28日,河南省商城县观庙镇状元街明慧副食店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因电气线路老化引发火灾,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2015年1月14日,浙江省玉环市新民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高温烟气窜入楼道,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

今年以来,全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问题突出且来势较猛,已发生较大以上火灾6起,共造成22人死亡、23人受伤,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4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一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因锂电池内部发热故障爆炸起火,造成4人死亡;4月6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一栋居民楼内,楼道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因长时间充电引发火灾,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尤其是造成18人死亡的广东省英德市“4·24”纵火案,虽然属于刑事案件,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罪魁祸首就是停放在KTV门口和前厅的被点燃的电动自行车。

极易引发火灾、火灾致死率极高、介入燃烧后危险性成倍增加,这些突出特点使得电动自行车火灾成为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

“进楼入户”加重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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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其中既有产品质量原因,也有安全设计缺陷方面的因素;既有非法生产、假冒伪劣问题,也有违规改装导致风险增加方面的因素;既有乱停乱放、违规充电问题,也有管理不严、管控不力方面的因素。

收缴违规电动自行车

据悉,电气问题是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最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安全性能不高、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电动自行车充斥市场,电气安全性能设计存在缺陷,电池欠压过载或短路保护功能缺失、电器老化、绝缘性能不达标,以及不良商家偷工减料,将质量不高的假冒伪劣产品投放市场,甚至违法改装车辆,使用明令淘汰的充电器和蓄电池等,都是引发电动车火灾的原因。

“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则是加重电动自行车火灾人员伤亡最重要的原因。据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副局长琼色介绍,按照现行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大量采用塑料、聚氨酯、橡胶等高分子可燃材料,部分豪华车型可燃材料占比超过整车的三分之一。一旦着火,这些可燃材料会快速燃烧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

记者从消防局制作的警示片中看到,用时仅1分钟,实验用的电动自行车就燃烧成一个火球,并升腾起大量黑色有毒烟雾。这种烟雾极易导致人员中毒窒息死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居民楼内的现象比比皆是,一旦引发火灾,燃烧产生的大量有毒气体瞬间充斥整个楼道,使得逃生通道变成“死亡通道”。

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我国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遍布城乡,非法生产、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乱象丛生,且具有动态性、反复性的特点。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各个环节中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因此,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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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电动自行车折射的却是“大民生”。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表示,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的思路。在生产领域要严把产品质量关,要将严重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全社会曝光,坚决把违法企业逐出市场。在流通领域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在装配领域要突出抓好“三个严禁”:严禁私自改装和拆解原厂配件,严禁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严禁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在使用领域要严格规范停放、充电,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斩断火灾发生的链条。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下一步,根据职责分工,工信、工商、住建、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将按照“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在综合治理中相互配合、协调行动。质监部门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好源头关。工商部门将负责市场流通和配件产品监管,净化产品市场。住建部门将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将开展常态化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并依法查处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疏散通道等行为。

防事故这些经验可借鉴

电动自行车事故虽然易发高发,但并非不可防范。河南和广西近年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取得的经验就值得借鉴。

河南省作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大省,共有生产企业67家,销售企业5200余家,年产量超300万辆,社会保有量达2200万辆。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万旭介绍,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该省通过修订《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与服务条例》,对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职责、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并增设了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处罚罚则。该省还将《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纳入立法计划,针对生产销售、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等,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同时,该省质监局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地方标准,明确相关技术标准。

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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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缺乏、非法改装问题丛生的现状,河南省、市、县三级政府集中约谈6700余家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企业负责人。该省还先后3次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处理违规停放、充电行为1.7万起,并将电动自行车管理纳入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出租房屋、居民小区专项治理中。

河南省还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作为惠民工程。2年来,该省累计建成电动自行车停车棚3.5万处,安装智能充电桩45.3万个,配备简易灭火装置7.8万套。通过开展综合治理,今年以来,该省未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

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1000万辆的广西,自2016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后,电动自行车火灾从2016年的平均每月24起下降到现在的平均每月5起,伤亡人数下降到2017年以来的“零伤亡”。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姚志祥认为,突出服务民生、突出标本兼治是广西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的主要经验。广西明确市、县政府为本地区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检查。同时,依托综治网格管理平台,广西共消除火灾隐患26.5万处。按照“市县政府规划建设,住建部门审核确认,物业企业筹资建设,消防部门技术指导”的原则,广西共建成电动自行车规范化停车棚和智能充电桩3万多个。